大学刑法课(五十二)(3/5)

如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眼前这画面是挺令人感动的,一个天才教授

面对着彷彿是小时候的自己,关心地在进行天才宿命的传承,像是跨越时空一样



话说回来,老师再怎麽变态也不可能染指国一生吧,如果没有阻却违法事由

的话,和未满4岁青少年性交可是重罪啊。

「嗯。」

小钱同学瞪大眼睛点点头,似乎在说明他追求学问的决心,不过这样一来,

他就等于已经以「事前的同意」

阻却妨害性自主罪章中所有关于「违反意愿」

的构成要件了,接下来就看老师怎麽闪掉「未满4岁」

这件事,毕竟与未满4岁青少年性交,不管对方意愿为何,都是触法的。

「那请莹莹到前面来。」

这两天冷锋过境,大多数的同学都穿回冬装,不过韩莹莹虽然上半身穿了件

灰色毛衣连身裙,下半身却好像不怕寒冷似地,没有再搭裤子或裤袜,虽然是小

只马,露出一双筊白笋般的大腿仍然比例完美。

「假设韩莹莹和陶峰嘉是一对夫妻。」

老师像新兵训练时的教育班长在下达攻击任务了。

..

「请韩莹莹和钱同学实施通姦行为。」

噗~~~又来了,又要摧残民族幼苗。

「仲佑,你知道刑法上『性交』和『姦』的定义不相同吧?」

听到要和韩莹莹这个可爱的大姐姐进行通姦,小钱同学完全没有慌张的样子

,反倒认真地回答:「最高法院62年台上字第29号判例:『所谓两性生

殖器接合构成姦淫既遂一节,係以两性生殖器已否接合为准,不以满足性慾为必

要。申言之,即男性阴茎一部已插入女阴,纵未全部插入或未射精,亦应成立姦

淫既遂。』也就是说,如果依照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通姦罪必须男女双方生殖

器达到插入的阶段。



「性交则规定在刑法第十条第五项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

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

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小钱同学如数家珍地默背出判例和法条,简直比班上大多数同学都还要用功



不过,从2岁的孩子口中说出生殖器、性慾、射精、插入等等名词,除了

违和感之外,更令我好奇的是他对这些名词了解多少?老师不等韩莹莹和钱仲佑

有所表示,就走上前去,稀稀索索地和韩莹莹交头接耳。

老师作完指示后,韩莹莹先脱下运动鞋,然后略带矜持地先从腰际捏捏揉揉

,隔着连衣裙不知道在捏什麽,等到她连衣裙被她捏出皱褶,她的双手也逐渐往

下移动,屁股和腰肢也性感地扭动起来,一件小巧可爱的粉红色内裤便在她膝盖

间出现,然后她抬起右脚,褪下内裤,再抬起左脚,让内裤和她的下半身完全分

离,这样整件小裤裤就被她脱下了,但整个过程中,她小心翼翼的动作却又没让

下体曝光。

这样一来,韩莹莹除了短到快走光的连身裙勉强遮住阴部之外,下半身确定

是真空的了。

接着老师要何心瑜、柯俊毅这些坐在前面的同学把桌子拼成一张小床,事成

之后便马上要钱仲佑躺在桌子上。

他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照着老师的指示躺了上去,即使听到要和韩莹莹这

样的可爱少女通姦,又看见韩莹莹扭捏着脱下内裤,钱仲佑这天真的小男孩还是

毫无反应,俗到有力的运动长裤下明显可以看见未发育完全的阴茎一点动静也没

有,不像我们这些已经经过污染的畜生,藉由韩莹莹脱衣服的动作已经在幻想她

可爱的小穴不知道长什麽样子,毕竟之前她上台示范时我的视线不是最清楚的,

难得现在坐摇滚区,有机会我一定要看看书卷奖得主的小穴是清纯的还是已经被

干到黑色素沉淀,更是无耻地期待最好等一下也可以上台去试试看她的阴道紧不

紧,有没有被陶峰嘉干鬆了。

不过嘴砲归嘴砲,之前我说过了,我很感激陶峰嘉在期末考时没有藉机把阴

茎插入老师的身体,如果有机会,我也会投桃报李,不会让NTR的情境在他身

上出现。

「你会害羞吗?关于露出阴茎这件事。」

老师俯瞰着钱仲佑,大概是l往来中老师透露出的关心和学养让小

钱同学百分百信任,他竟然只是无辜地睁大眼睛看着老师美丽的脸庞,毫无一丝

紧张或害怕的情绪。

「老师接下来要讲解的部份,需要观察你阴茎的变化才有办法说明,你愿意

配合老师吗?」

陈湘宜这变态利用钱仲佑对她的不了解,正一步步将这虽然聪颖过人却涉世

未深的小男孩带向大人的世界,何况她的声音那麽甜美,水灵的大眼睛「看起来



那麽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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